项目名称:嘉元锦里7号七区太阳能工程
招标人:龙口嘉元华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4月23日
1、工程项目简述
1.1工程名称:嘉元锦里7号七区太阳能工程
1.2建设单位:龙口嘉元华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工程地址:龙口市东江街道九南村
1.4工程质量标准:国内一线品牌。
1.5工期:具备施工条件后,每个楼7天内安装完毕。
2、招标范围:嘉元锦里7号七区太阳能的制作(含所有支架)安装、运
输、连管、试水、标识、保温、防雷等一切施工项目。
3、投标人的合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独立参与投标,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
3.2 本工程必须由中标人独自施工,不得进行分包和转包,因特殊工艺
要求分包必须事先征得甲方认可。
4、投标费用:
4.1在投标过程中的所发生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5、现场考察:
5.1甲方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施工单位自行考察,费用自理。
5.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被认为已了解了本投标工程的已施工状况、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水源、电源、交通、通讯条件及各种材料来源和价格,当地风俗习惯,当地有关规定、标准等资料,同时也被认为已充分了解了所应承担的风险、义务、责任。
6、标前会议:
招标人不举行标前会议。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现场情况等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交龙口嘉元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预算科,招标人将所有问题进行汇总归纳分析后,以补遗书形式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进行答复,补遗书将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均以书面方式及时发给各投标人,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
7.投标价
7.1要求投标单位报固定综合单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的)。报价中应包含与其他承包商交叉施工影响及招标人调整进度计划或总体部署引起的费用损失风险。结算时,按照合同签订的固定单价乘以所施工的实际工程量。
7.2投标企业报价应充分考虑政策和市场变化因素等风险。
7.3投标人中标后,应遵守国家规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不得拖欠。
8. 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 1万元投标保证金。
8.2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电汇”或“现金存款”的方式交纳,汇入甲方指定的公司银行账户(龙口嘉元华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龙口支行 1606021409249008770)乙方需持银行回单给甲方确认资金到位。
8.3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按不符合投标予以拒绝
8.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一月内内(无息)予以退还。
8.5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拨付第一次工程进度款时拨付。
8.6中标后中标单位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未签订合同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商务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和工作业绩、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各一份。
9.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为2016年 4 月 29 日下午2:00前,由投标人在截止期前递交至龙口嘉元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迟于此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0、开标:
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16年 4 月 29 日下午2:00时 ,地点嘉元建筑公司一楼会议室。
11评标
评标人员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
12、定标:
12.1定标原则:择优选取中标单位。
12.2招标人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一定中标。
13工程款支付:
货到现场经甲方监理乙方三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付款至该货到现场的60%。太阳能按装完毕付至总价7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结算总价的95%,余款5%待保修期一年满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14施工要求:
14.1、质量标准
符合招标文件及现行国家标准,产品有质量合格证及检测报告。产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时写明产品品牌、材质、规格或型号等。
14.2、技术要求
(1)太阳能规格采用16管,管径采用58mm,长度为1.6米,水箱总容量约为125L。
(2)真空集热管采用高硼硅3.3玻璃,采用高能效集热管,集热管间距为1.5-2.0倍管径,集热管内真空度要求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3)集热器水箱内胆采用SUS304-2B食品级不锈钢材料,厚度不小于0.5mm,集热器水箱保温层材料为聚氨酯,在恒温下一次成型,密度要求不低于40kg/M3,强度均匀,厚度为50mm。外壳材料0.5mm的镀铝锌版喷塑(颜色待定)。要求外观美观、亮丽、豪华、做工精致,桶体做好分户标识。
(4)集热器支架采用热镀锌角钢,喷塑处理,颜色待定。集热器下部与SBS防水接触处要做好防水保护。
(5)密封圈为食品级优质耐高温硅橡胶,弹性好,密封性强、无毒、无味、耐老化、寿命长。
(6)上下水管采用高质量PEX热水管,要求质保10年,上下水管做好管道保温35-50mm橡塑保温,并用胶带缠好,防止冰冻。
14.3、安装要求
要求牢固,同时不能破坏防水和其他设施,如有损坏,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安装必须整齐划一!
15、其他要求:
15.1、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交付甲方施工图纸并确保图纸准确性,因图纸设计原因出现和安装不符由中标单位负责。中标单位竣工后负责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15.2、中标单位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工程所在地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15.3、承包人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安全问题,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
15.4、工程投标联系人:田春 电话 15805358579
张望坤 电话 15905358155
项目名称:嘉元锦里7号七区电梯工程
招标人:龙口嘉元华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4月16日
1、工程项目简述
1.1项目名称:嘉元锦里7号七区电梯工程。
1.2建设单位:龙口嘉元华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0万平米,其中13#、14#、15#、20#、21#、22#、27#、28#、29#楼含电梯,共计22部电梯。
1.4电梯标准:国内一线品牌。
1.5工期:接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入场,施工工期不多于60天。
1.6工程施工地点:龙口市东江街道九南村。
2、质量标准:按《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1997,《电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310-200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以及现行的相关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3、招标范围:电梯设计、制造、运输、安装、预留洞及后凿洞口的封堵及机房止水台砌筑抹灰等(封堵及砌筑用的材料甲供)、调试、验收、电梯井道照明安装、2年免费维修、保养、培训。
4、工程情况说明:本工程住宅楼共计22部,具体参数见附表1
5、投标人的合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独立参与投标,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
5.2 本工程必须由中标人独自施工,不得进行分包和转包。
5.3投标人须具有电梯施工资质要求。
6、投标费用:
6.1在投标过程中的所发生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7、现场考察:甲方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
8、标前会议:招标人不举行标前会议,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现场情况等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期三日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交龙口嘉元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预算科,招标人将所有问题进行汇总归纳分析后,以补遗书形式在投标截止期一日前进行答复,补遗书将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均以书面方式及时发给各投标人,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
9.投标价
9.1本工程报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含税),报价中应考虑施工过程的不确定因素及合理风险。
9.2投标企业报价应充分考虑政策和市场变化因素等风险。
9.3投标人中标后,应遵守国家规定及时支付安装工人工资,不得拖欠。
10. 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 5万元投标保证金。
10.2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电汇”或“现金存款”的方式交纳,汇入甲方指定的公司银行账户(龙口嘉元华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龙口支行 1606021409249008770)乙方需持银行回单给甲方确认资金到位。
10.3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按不符合投标予以拒绝。
10.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半月内内(无息)予以退还。
10.5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按要求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在支付电梯提货款时退回(无息)。
11、开标:
11.1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16年 4 月 25 日下午2:00时 ,地点嘉元建筑公司一楼会议室。
11.2各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2:00前携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营业执照复印件、工程业绩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式4份,其余均为1份)参加开标会。
12、评标
评标人员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
13、定标:
13.1定标原则:择优选取中标单位。
13.2招标人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一定中标。
14、合同签定:定标后中标单位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15、工程进度款支付:
销售工程款: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5%的定金(即“首期付款);甲方在要求乙方生产前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排产款(即“第二期付款);甲方在最终交货日期前20天支付至总价款的80%作为发货款(即“第三期付款”);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之日起7天内支付总价款的15%为货款(即“第四期付款”),剩余5%为质保金。
安装工程款:在乙方开工前15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安装费总价款的50%作为开工款,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当地政府授权的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检验合格之日(以监督检验报告的签署之日为准)起15天内,甲方付清合同总价百分之四十五(45%)的剩余款项,剩余5%为质保金。
保修期内出现维修乙方要随叫随到,如乙方不能及时维修,由甲方指派人员进行维修,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质保金中两倍扣除。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清。
16、其他要求:
16.1、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交付甲方电梯预留、预埋施工图纸并确保图纸准确性,因图纸设计原因出现和安装不符由中标单位负责。
16.2、材料设备供应:封堵洞口用材料甲供其余均为乙方包工包料。
16.3、中标单位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工程所在地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16.4、承包人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安全问题,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
16.5、工程投标联系人:田春 电话 15805358579
张望坤 电话 15905358155
招标文件(技术标部分)
一 技术标主要内容
1产品介绍
2产品技术性能及参数
3投标设备方案说明
4售后服务及承诺保证
5设计、安装、安全技术防范、质量认证资质证书及生产许可性能证明,其能胜任此项工程的资料。
二 招标项目要求
1资质证明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安全认可证复印件
4电梯安装资质证书复印件5质量体系认证书复印件6环境体系认证书复印件
2性能要求:
1所有电梯应设计先进、技术领先。
2详细列出电引机系统、控制系统、驱动系统(变频机)、门机系统、轿厢、轿厢操纵系统、光幕、召唤及井道系统、厅门及门套、安全部件、导轨、电引绳、随行电缆等的内部配置品牌、性能和优劣特点以及使用和维修的便利性。
3为了尽可能的降低电梯运行时所产生的噪音,投标单位应在标书中注明采取防噪音和减震措施。
4开门方式:中分门。
5投标书数中要标明:要承诺完全符合产品说明,说明书中介绍的所有标准功能全部具 备,选择功能单独列出明细。
6详细说明电梯施工安装方案,土建做法详见提供的施工图纸。
7适当加入嘉元企业的宣传标识或其他功能。
3具备的功能
1标准功能
电梯变频驱动 门机变频驱动 独立运行 应急照明 光幕保护 指定停靠 自动不停站通过 超载停梯 防捣乱 轿厢风扇/照明自动开关 远程关闭 防止失速内部计数器保护 启动保护控制 检修操作 点动运行 安全停层 故障自诊断 电梯门重复开关 开门时间自动调整 本层重开门 即时关门 停梯开门 轿内及层站微动指令按钮 轿厢到站钟 五方通话设置 警铃 轿内层楼、方向指示 层站层楼、方向指示 上下越层及上下极限保护装置 下行超速保护设置 上行超速保护设置
2选择功能
消防联动功能(消防梯)
4客梯装潢要求
1轿门、门楣:标准型不锈钢板
2地板:标准型乙烯塑料地板
3地坎:标准型硬质铝合金
4轿厢操纵盘:楼层指示器、方向指示器:标准型
5轿顶:标准型不锈钢板
6轿壁:与门相对的轿壁为花纹玻璃镜面(在1.8米以上放蚀刻尺寸为400mm*400mm的“嘉元”logo),其他为标准型不锈钢板。
5无障碍要求
1电梯轿厢门开启净宽度不应小于0.8m,门扇关闭时应有安全措施。
2轿厢侧壁上设高0.9~1.1m带盲文的选层按钮。
3轿厢侧面或三面壁上设高0.8~0.85m的扶手(单独报价)。
4轿厢在上下运行中与到达时应有清晰显示和语音报层(单独报价)。
5在轿厢正面壁上距地0.9m,至顶部应安装镜子。
6防火要求
1电梯层门的耐火等级不低于1.00h,严格遵循《电梯层门耐火试验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GB/T 27903规定的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
项目名称:嘉元锦里7号七区配电箱工程
招标人:龙口嘉元华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4月7日
附件:配电箱明细.xls
1、工程项目简述
1.1项目名称:嘉元锦里7号七区户内配电箱工程。
1.2建设单位:龙口嘉元华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0万平米。
1.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1.5工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配电箱体送到施工现场,箱芯按照甲方要求规定时间内送到施工现场。
1.6工程施工地点:龙口市嘉元锦里7号七区。
2、招标报价要求
要求施工单位报具体规格型号、品牌、单价、总价、以及每个箱内的具体配置明细等。招标范围为嘉元锦里7号七区范围的所有户内配电箱。
3、投标人的合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独立参与投标,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
3.2 本工程必须由中标人独自施工,不得进行分包和转包。。
4、投标费用:
4.1在投标过程中的所发生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5、现场考察:甲方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
6、标前会议:招标人不举行标前会议
7.投标价
7.1本工程报价采用固定综合价(含税),报价中应考虑施工过程的不确定因素及合理风险。
7.2投标企业报价应充分考虑政策和市场变化因素等风险。
7.3投标人中标后,应遵守国家规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不得拖欠。
8. 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 1 万元投标保证金。
8.2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电汇”或“现金存款”的方式交纳,汇入甲方指定的公司银行账户(龙口嘉元华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龙口支行 1606021409249008770)乙方需持银行回单给甲方确认资金到位。
8.3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按不符合投标予以拒绝
8.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半月内内(无息)予以退还。
8.5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按要求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在支付第一次进度款时退回(无息)。
9、开标:
9.1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16年 4 月 15号下午2:00时 ,地点嘉元建筑公司一楼会议室。
9.2各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2:00前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工程业绩等参加开标会。
10、评标
评标人员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
11、定标:
11.1定标原则:择优选取中标单位。
11.2招标人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一定中标。
12、合同签定:定标后中标单位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13、工程进度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预付货款10%为定金;全部货到现场初验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付至货物总价款的70%;甲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款的95%,留5%做为质保金,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清。
保修期内出现维修乙方要随叫随到,如乙方不能及时维修,由甲方指派人员进行维修,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质保金中两倍扣除。
14、其他要求:
14.1、材料设备供应:无甲供材料及设备,乙方包工包料。
14.2、承包人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安全问题,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
14.3、投标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工作业绩、身份证明均为1份,报价单(含配置明细)4份。
14.4、工程投标联系人:田春 电话15805358579
配电箱制作技术要求
1、配电箱箱体采用优质冷轧钢板,经酸洗、磷化后喷塑处理;箱体喷塑附着牢固、无脱皮、泛锈现象;箱体颜色为米黄色;板材厚度不小于1.2mm。非标准箱箱体:高或宽小于等于0.6m时,板材厚度不少于1.2mm;高或宽小于1.0m时,板材厚度不少于1.5mm;高或宽大于1.0m时,板材厚度不小于2mm。
2、配电箱箱体钢板及内支挂架加工技术要求:板料平整;折弯处横平竖直;弯角处理整洁;无铁料脱落、无毛刺、无非正常性变形、无焊渣、焊接处牢固平整处理良好;配电箱箱体钢板及支挂架开孔处无铁料脱落、无毛刺、无焊渣处理良好。
3、紧固件:材料刚性良好,所有安装紧固件表面镀锌,24小时盐雾试验无腐蚀;安装螺丝螺母选用弹性良好镀锌件。
4、箱内配电严格按照黄、绿、红、蓝、黄绿色线配置;配电箱内配电与电气系统相匹配;配线整齐,无铰结现象;导线连接紧密,无伤线芯不断股;多芯线必须挂锡;内分设零线N和保护地线PE汇流排,零线和保护线经汇流排配出,汇流排每个螺丝固定导线不得超过一根,汇流排截面必须符合接线容量的要求,避免尺寸过小无法接线,配电箱内合理选用梳形母排连接开关进出线回路。箱门与箱体必须用不小于4mm²镀铬编织裸铜线,牢固连接并与PE汇流排可靠连接。
5、断路器采用正泰电器厂品牌;电线采用神龙健达品牌;自复式过欠压保护器采用德力西品牌;每个配电箱内配置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
6、所提供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发的现行技术标准。要求有3C认证的,必须有3C认证标志及检验报告。
7、配电箱应符合《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7251.3-2006及国家现行标准要求。
项目名称:嘉元商场屋面防水工程
招标人:嘉元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3月26日
1、工程项目简述
1.1项目名称:嘉元商场屋面防水工程。
1.2建设单位:龙口嘉元华诚房地产开发工程有限公司
1.3建设规模:防水面积约8000平米。本工程屋面为平屋面,平整开阔,少有突出屋面的烟道风井等。防水工程施工难度较低,附加层数量相对较少。
1.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标准,并要求五年以内无渗漏。
1.5工期:具备施工条件后每1000平米投影面积工期不多于4天。
1.6工程施工地点:龙口市
2、招标报价要求
本工程要求防水卷材为两层,能耐-20度的低温。要求施工单位报具体品牌、材质、价格、工艺性能、施工方案等。招标范围仅为甲方施工方案中刷沥青冷底子油和4mm厚改性沥青防水卷材SBS二道(甲方初步施工方案见附页,其余工序由甲方单独完成)。投标单位可以优化施工方案,并按照优化后的方案报价,供甲方参考,但必须有相应甲方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
3、投标人的合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独立参与投标,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
3.2 本工程必须由中标人独自施工,不得进行分包和转包。
3.3投标人须具有防水施工资质要求。
4、投标费用:
4.1在投标过程中的所发生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5、现场考察:甲方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
6、标前会议:招标人不举行标前会议
7.投标价
7.1本工程报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含税),报价中应考虑施工过程的不确定因素及合理风险,结算时按综合单价乘以施工面积结算(附加层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另外计取)。
7.2投标企业报价应充分考虑政策和市场变化因素等风险。
7.3投标人中标后,应遵守国家规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不得拖欠。
8. 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 1 万元投标保证金。
8.2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电汇”或“现金存款”的方式交纳,汇入甲方指定的公司银行账户(公司账户名称:龙口嘉元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银行、账号:恒丰银行龙口支行黄城东市场分理处:853543030122300178)乙方需持银行回单给甲方确认资金到位。
8.3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按不符合投标予以拒绝
8.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半月内内(无息)予以退还。
8.5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按要求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在支付第一次进度款时退回(无息)。
9、开标:
9.1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16年 3 月 30 日下午1:30时 ,地点嘉元建筑公司一楼会议室。
9.2各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1:30前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企业资质证明等参加开标会。
10、评标
评标人员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
11、定标:
11.1定标原则:择优选取中标单位。
11.2招标人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一定中标。
12、合同签定:定标后中标单位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13、工程进度款支付:
施工完4000平米时付已完70%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拨付至总造价的90%。工程质保期为五年,保修期内无质量问题后每年返还的比例分别为工程质量保修金的0、40%、30%、0、30%五年内出现维修乙方要随叫随到,如乙方不能及时维修,由甲方指派人员进行维修,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质保金中两倍扣除。
14、其他要求:
14.1、材料设备供应:无甲供材料及设备,乙方包工包料。
14.2、中标单位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工程所在地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14.3、承包人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安全问题,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
14.4、工程投标联系人:田春 电话15805358579
技术规范与标准
一、本工程项目所适用的技术规范及标准:
1、国家颁发的现行技术规范、验收标准、强制性标准条文、操作规程等。
2、本工程适用的相关行业、部门的法规、技术规范、验收标准、操作规程
3、山东省现行相关法规、技术规定。
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二、卷材防水层及其变形缝、檐口、泛水、水落口、预埋件、出屋面管等处的细部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三、冷底子油涂刷均匀,不得有漏刷和麻点等缺陷。
四、卷材防水层铺贴、搭接、收头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且粘结牢固,无空鼓、滑移、翘边、起泡、皱折、损伤等缺陷。
五、空鼓:铺贴卷材时基层不干燥,铺贴不认真,边角处易出现空鼓;铺贴卷材应掌握基层含水率,不符合要求不能铺贴卷材,同时铺贴时应平、实,压边紧密,粘结牢固。
六、渗漏:多发生在细部位置。铺贴附加层时,从卷材剪配、粘贴操作,应使附加层紧贴到位,封严、压实,不得有翘边等现象
七、成品保护:
1、已铺贴好的卷材防水层,应采取措施进行保护。
2、穿过屋面、墙面防水层处的管位,施工中与完工后不得损坏变位。
3、屋面施工时不得污染墙面、檐口侧面及其他已完工程。
项目名称:嘉元锦里7#电梯基坑刚性防水
招标人:龙口嘉元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3月19日
1、工程项目简述
1.1项目名称:龙口市嘉元锦里7#电梯基坑刚性防水工程。
1.2建设单位:龙口嘉元华诚房地产开发工程有限公司。
1.3工程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南、府东三路西、府东二路东。
1.4建设规模:电梯基坑共计117个,每个基坑刚性防水面积约20平米。
1.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1.6具备现场施工条件后工期不得超过20天。
2、投标报价要求:
2.1本工程项目要求投标单位报每个基坑成活人工费。
3、投标人的合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独立参与投标,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
3.2 本工程必须由中标人独自施工,不得进行分包和转包。
4、投标费用:
在投标过程中的所发生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5、现场考察:
5.1甲方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施工单位自行考察,费用自理。
5.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被认为已了解了本投标工程的已施工状况、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水源、电源、交通、通讯条件及各种材料来源和价格,当地风俗习惯,当地有关规定、标准等资料,同时也被认为已充分了解了所应承担的风险、义务、责任。
6.投标价
6.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模式。报价中应考虑施工过程的不确定因素及合理风险,结算时按合同单价乘以工程施工个数计算。
6.2投标企业报价应充分考虑政策和市场变化因素等风险。
6.3投标人中标后,应遵守国家规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不得拖欠。
7、开标
7.1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16年 3月 21 号下午1:30时 ,地点嘉元建筑公司一层会议室(天韵尚城对面)。
7.2各投标单位的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1:30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
8、评标
评标人员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
9、定标:
9.1定标原则:择优选取中标单位。
9.2招标人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一定中标。
10、合同签定:定标后中标单位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10.1工程进度款支付:
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0%,剩余10%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保期为二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拨付质保金。二年内出现维修乙方要随叫随到,如乙方不能及时维修,由甲方指派人员进行维修,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质保金中两倍扣除。
11、其他要求
11.1电梯基坑刚性防水技术要求:详见锦里7#号电梯基坑刚性防水工程施工工艺做法。
11.2材料设备供应: 甲供水泥和砂,其余乙方自带(包括搅拌机)。
11.3中标单位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工程所在地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11.4承包人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安全问题,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
本工程项目所适用的技术规范及标准:
1、国家颁发的现行技术规范、验收标准、强制性标准条文、操作规程等。
2、本工程适用的相关行业、部门的法规、技术规范、验收标准、操作规程。
3、山东省现行相关法规、技术规定。
4、工程所在地现行有关规定。
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6、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烟台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施工区、生活区垃圾每天清理至指定地点。
本工程投标联系人:田春 电话15805358579